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0

江工政教字[2016]28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在做实验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学生首次做实验,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宣传学生实验室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3.用导线不能裸露,实验时严禁裸线带电工作(如带电接线)。实验室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确因实验需要电炉,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人不离炉,用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4.实验室要准备好灭火器等防火工具,下班前要切断电,气源开关,并关好水龙头。

5.各类仪器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规程和实验程序,并教育学生严格执行,不听指挥停止其实验。

6.非实验室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职工子女严禁到实验室看书或玩耍,实验室非经学院许可不能让人住宿。

7.实验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停放自行车或租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作仓库使用。

8.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事故真相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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