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学院开展期初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发布者:实验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23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310号)文件要求,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更好地迎接省教育厅2023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江西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校政教字【202336号)文件安排,在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学军及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德华的带领下,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于202395日至96日对我校天工校区和仙女湖校区所有实验室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旨在排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校实验室的安全体系和管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覆盖式检查。陈学军校长在检查中要求各教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刘德华副校长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条逐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各教学院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体系的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教学院应逐条落实安全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到岗,抓实隐患整改工作,杜绝敷衍了事,“纸面”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各教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规范、实验室安全状况整体情况良好,实验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但仍存在实验室堆放杂物、消防栓上手轮缺失、个别灭火器充粉不足、电源插座盖板损坏严重、配电箱没有标识等安全隐患问题,有的情况还比较突出。显现出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不到位,也折射出部分实验室和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检查组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记录,能及时解决的当场进行了安排,不能立即解决的也及时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各教学院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限时整改,不能整改的问题需说明原因或上报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科统一安排解决,实验实训中心将逐条核对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各教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完善了二级学院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安全检查台帐并进行了科学分类管理。加大了安全培训力度,强化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安全意识。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致力于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实验环境,为广大师生的科研和学习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


一审:吴卫珍

二审:朱永愉

终审:周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