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学院召开实验室(机房)管理工作考核推进会

发布者:实验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3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机房)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422日下午240分,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实验室(机房)管理工作考核推进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德华、教务处处长康梅兰及各教学院(部)实验室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周荣斌主持。

会议伊始,刘德华副校长要求与会人员学习《江西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字[2024]45号)文件,指出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对实验室(机房)管理提出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教学资料及环境管理、实验室资产管理及实验室管理考核四项具体内容,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机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周荣斌主任对四项内容进行了逐一解读。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明确了实验室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需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进行不少于 8 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 2 学时的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实验室每年需开展不少于 1 次应急演练,且各项规章制度牌、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等要规范、完整、准确。此外,还强调了对水电门窗等的检查,开课的实验室应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并记录安全台帐,未开课的实验室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遇极端天气要及时检查。

在实验教学资料及环境管理方面:要负责管理实验室的使用,配合学院统计实验室相关信息,包括实验室使用率、课时统计等;实验室开课日要记录值日登记本,实验室卫生应每周检查清扫一次,无课的实验室每月检查清扫一次,包括清扫实验仪器、实验台、地面灰尘、垃圾等。

对于实验室资产管理:要负责管理好实验室资产,每学期开学清查一次并在资产表上签字,负责设备仪器的维护维修工作,填写设备维修记录本,每学期至少有一次记录,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并提交维修申请,同时对大型设备需填写使用记录,对实验教师、学生使用实验仪器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实验室管理考核方面:要求各学院()中心主任对实验室责任人每月进行考核并统计管理课时,经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并盖章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经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汇总发放。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机房)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强调了实验室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只有保障安全,才能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通过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将进一步激励实验室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



一审 吴卫珍

二审 朱永愉

终审 周荣斌